回遷房買賣得看清楚產權,走正規(guī)流程,別急著簽約。
全部4個回答>回遷房的買賣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交易規(guī)則?
150****7911 | 2024-07-21 2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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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430
買回遷房先查證,簽合同要謹慎,過戶別馬虎。
查看全文↓ 2024-07-22 13:36:57 -
158****2146
回遷房買賣時,如需貸款,需先了解房屋產權是否清晰,并評估房產價值以確定貸款額度。貸款流程包括申請、審核、放款等環(huán)節(jié),確保資金安全。
查看全文↓ 2024-07-21 23:28:48 -
181****2449
回遷房的買賣流程包括核實回遷房產權、簽訂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戶等。交易規(guī)則主要有:明確產權歸屬,核實回遷房是否可上市交易;按市場行情進行價格談判及支付;確保合同條款完善,涵蓋違約責任等關鍵要素;辦理產權過戶及相關稅費繳納。
查看全文↓ 2024-07-21 2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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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管理法》,1995年的《土地登記規(guī)則》,《物權法》,2008年國土局40號令《土地登記辦法》等規(guī)定,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開發(fā)后,在合同允許轉讓或抵押的前提下。若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抵押等活動的,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變更登記。所以不是只有轉讓要變更登記,抵押也要做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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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賣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由于“買賣”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們通常所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權“買賣”。下文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討論實際上也是關于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的討論,所以說,“轉讓”有廣、狹兩個概念之分,當“轉讓”是廣義概念時,它包括所有的以權利主體變更為目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行為;當“轉讓”是狹義概念時,它與買賣具有同樣的涵義。2.抵債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只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權買賣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和價金的支付是對等進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權抵債時,價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債視為已付之價金。3.交換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此取得受讓人提供的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4.作價入股作價入股介于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說它類似買賣,是因為將土地使用權用來作價,所作之價如同買賣之價金;說它類似交換,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被用來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5.合建在開發(fā)房地產時,合建與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都屬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錢建房的合作形式。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設立獨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對價是股權;不設立獨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僅以合建合同約定合作各方產權分配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是房屋建成以后的產權。因合建而分配產權以后原土地使用人雖然擁有部分房屋產權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和公用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卻不再擁有原來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可視為交換的一種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權換取房屋產權。6.贈予贈予是用地人將其土地使用權無償移轉給受贈人的法律行為。以贈予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沒有直接的對價,它無需價金的支付或財產權利的提供作為對應條件。但土地使用權贈予合同可能會附加其他條件,如用地人在將土地贈予給**使用時,可能會將土地的使用限于與教育有關的目的。7.繼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時,用地人的死亡會使其繼承人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時,其合并或分立也會導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體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通過繼承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也沒有直接的對價,但可能會有間接的對價,如在通過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關系中,新公司繼承了原公司的財產,也會繼承原公司的債務,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可能以承擔原公司的其他債務的方式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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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為單位,上少戶籍可擁有兩套住房(產權為住宅),境外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只能買一套住房。上海戶籍以外的大陸人,只可擁有一套住房。2010年10月7號后新購過一套住房的,即使只擁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用戶也不能在新購。對于新購住房,如果超出,交易中心不予過戶登記。此限購只限新購住房,若由法律判決,繼承等所得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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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過戶要很多證件,還要交稅,具體流程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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