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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問大家閑置土地是否交納土地使用稅?

134****4251 | 2018-08-30 09:53:52

已有5個回答

  • 154****0190

    1、房產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加強后續(x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839號)目前仍有效。該文件規(guī)定,對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經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稱、坐落地點、產權證編號、房產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時間等信息和資料后,房屋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2、土地使用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加強后續(x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939號)文件規(guī)定,對企業(yè)搬遷后原場地不使用的、企業(yè)范圍內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經納稅人事先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備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認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可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8-30 09:55:06
  • 151****8454

    根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蓖瑫r,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國稅地字[1998]015號)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
    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發(fā)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由此可見,所購土地不管使用與否,都應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8-30 09:54:49
  • 141****8747

    閑置土地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guī)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國有建設用地。已動工開發(fā)但開發(fā)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fā)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
    2011年12月,國土資源部公布《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加強閑置土地管理,土地閑置2年可無償收回。
    土地使用稅閑置土地也要交。

    查看全文↓ 2018-08-30 09:54:37
  • 135****3012

     答:根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規(guī)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原國家稅務局(88)國稅地字第015號第六點規(guī)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尚未核發(fā)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由此可見,納稅人擁有的土地,不管使用與否,都應當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8-30 09:54:25
  • 152****6010

    有部分企業(yè)繳納的土地使用稅與國土部門認定書上的面積不相符,經查證,一些“沒有利用的荒地”在申報時被忽略了。財務人員認為,企業(yè)占地面積中含沒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沒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新修改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應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加強后續(x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939號)規(guī)定,對企業(yè)范圍內的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業(yè)申報暫免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應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認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備稅務機關查驗。
    根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蓖瑫r,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國稅地字[1998]015號)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發(fā)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對企業(yè)尚未利用的閑置土地,應出具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認定書,經企業(yè)自行申報可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否則都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查看全文↓ 2018-08-30 09:54:18

相關問題

  •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fā)<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140號)規(guī)定:“十、關于對搬遷企業(yè)的用地應如何征稅問題企業(yè)搬遷后,其原有場地和新場地都使用的,均應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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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使用稅指在城市、縣城、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以實際占用面積為依據,依照規(guī)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2、什么是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以有償占用為特點。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區(qū)使用土地則不征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等。3、城市,指經國務院批準建立的市,包括市區(qū)和郊區(qū);縣城,指政府所在地的城鎮(zhèn);建制鎮(zhèn),指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指工商業(yè)比較發(fā)達,人口集中,符合規(guī)定的建制鎮(zhèn)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zhèn)的大、中型工礦企業(yè)所在地。4、什么是土地使用稅?工礦區(qū)須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批服。城市、建制鎮(zhèn)的征稅范圍,由各級政府劃定。5、土地使用稅采用有幅度的差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規(guī)定稅額的2倍-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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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關于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問題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1.在我國,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國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是由實際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人納稅,如果擁有使用權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則由實際使用人納稅.2.按年計算,分期交納3.是的,一般以土地使用證書上的面積為準4.納稅單位無償使用的,要交稅;免稅單位使用的,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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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根據《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原國家稅務局(88)國稅地字第015號第六點規(guī)定: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尚未核發(fā)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由此可見,納稅人擁有的土地,不管使用與否,都應當申報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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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繳納土地使用稅,關鍵是看是否擁有土地使用證?! ≡谏唐贩拷灰字?,有些是有土地證的,有些是沒有的,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那就不用繳納;如果有,需要按土地證上的面積來繳納土地使用稅?! ∵@種情況類似現在很多臨街的私人房,下面作為鋪面,上面作為個人居住,這種情況是按經營占地面積來計算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公式是:經營使用建筑面積÷總建筑面積×占地面積×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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